2005年4月1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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维修不留记录 只为逃避责任
消协提醒消费者不要忽视维修记录
孙建新 张艳

  “奔腾4”变“赛扬4”
  冲着品牌电脑的名气和满口“三包”的承诺,德清县钟管镇的胡女士最近购买了某品牌电脑。可电脑才用了一个多月,就频繁地出现死机、黑屏的故障,先后维修了3次。在第3次维修中,经销商认为电脑的中央处理器被人为损坏,要求胡女士贴钱修理。经商讨,胡女士同意支付100元进行维修。没想到,事后胡女士的家人发现,电脑原装的“奔腾4”处理器变成了“赛扬4”。这一“偷梁换柱”的行为使消费者损失了七八百元。而在3次维修中,经销商未作任何记录。
  当地消协受理投诉后与经销商联系,对方却以“店已更名”而且维修记录空白为由,拒绝为胡女士更换配件。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,该电脑行除店名有所改变外,其老板、员工并未变动。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力争下,经销商最终为胡女士更换了电脑部件,“赛扬4”变回了“奔腾4”
  只修不记现象多
  笔者从工商“12315”中心获悉,维修无记录的现象屡见不鲜。如长兴的杨先生于去年11月25日购买的汽车,因为发动机问题3次在特约维修站修理,但对方仍没有作任何维修记录。在杨先生索要维修记录的情况下,对方拒不提供。
  “惜墨”只为避“三包”
  商家为何不愿在维修记录上多写一笔?原来,根据国家“三包”规定,在商品“三包”有效期内,若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,凭修理记录和证明,可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退货。商家不愿主动提供维修记录,显然有意逃避“三包”责任,以维修记录空白为由,拒绝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商品或退货。为此,有关消协组织特意提醒广大消费者,购物之后一定要保管好“三包”卡、维修记录等相关凭证,并要求经销商详细填写,以便日后产生纠纷时有据可依。